中国十部门公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,9月1日起施行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部门4月17日联合公布《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》,规定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,4月17日联合公布《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》。该规定将在中国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。
根据公布信息,这一规定旨在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的推广应用,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的数字化水平,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文件围绕电子单证应用作出制度安排,明确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的原则以及有关部门职责。
规定同时鼓励电子单证的推广应用,并对电子单证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。相关安排涉及货物贸易和运输领域的数字化应用,具体实施时间为2026年9月1日。
此次规定由十个部门联合公布,显示电子单证应用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。按照文件公布内容,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明确的职责框架下,推进电子单证应用的促进、规范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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