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网信办就《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2月23日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《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规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活动、提升数据安全水平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。征求意见稿提出按重要性与敏感性分四级:核心数据、重要数据、敏感一般数据、常规一般数据,并给出按业务属性的分类规则。
为何要给金融信息服务数据“分门别类、分级管理”?
1月24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通知称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《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该指南意在规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活动,提升金融信息服务领域的数据安全水平。([cac.gov.cn](https://www.cac.gov.cn/2026-01/24/c_1770812246428118.htm?utm_source=openai))

通知明确了征求意见的时间窗口:公众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3日。对金融信息服务机构、数据提供方、信息聚合平台、以及依赖金融数据开展研究与业务的第三方而言,这份文件可能影响其数据治理流程、合规成本结构与内部权限体系。([news.china.com.cn](https://news.china.com.cn/2026-01/25/content_118298308.shtml?utm_source=openai))
四级分级:从“核心数据”到“常规一般数据”
征求意见稿提出,根据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,以及一旦遭到泄露、篡改、损毁或被非法获取、使用、共享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,将数据从高到低分为四级:核心数据、重要数据、敏感一般数据、常规一般数据。([news.china.com.cn](https://news.china.com.cn/2026-01/25/content_118298308.shtml?utm_source=openai))
这种“重要性/敏感性—风险后果”导向的分级思路,通常意味着更高等级数据在采集、存储、传输、共享、出境以及内部访问权限等环节会适用更严格的要求;而较低等级数据则可能允许更灵活的使用方式,以兼顾安全与效率。([news.china.com.cn](https://news.china.com.cn/2026-01/25/content_118298308.shtml?utm_source=openai))
分类规则:按业务属性划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
在分类方面,通知提到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可按照业务属性进行分类。公开页面显示,一级分类包括业务数据、用户数据和企业数据等,并进一步细分为二级、三级分类。对机构而言,这为建立数据目录、数据资产台账与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供了可参考框架。([cac.gov.cn](https://www.cac.gov.cn/2026-01/24/c_1770812246428118.htm?utm_source=openai))
征求意见如何参与:邮件与信函渠道
通知给出反馈方式,包括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寄送意见,并标注了收件部门与邮寄地址信息。对从业者而言,实务问题通常集中在:数据边界如何界定、分级标准如何落地、历史数据如何迁移、以及跨机构共享的责任划分等。([cac.gov.cn](https://www.cac.gov.cn/2026-01/24/c_1770812246428118.htm?utm_source=openai))
对行业意味着什么:从“能用”走向“可控地用”
金融信息服务往往依赖大规模数据流动与快速更新(行情、宏观指标、资讯研报等)。分类分级框架的核心价值,是让数据处理“可审计、可追责、可分层授权”,从而在安全约束下保持信息服务能力。后续还需观察征求意见结束后,指南是否与行业监管、标准体系以及平台治理规则形成更明确的衔接。([news.china.com.cn](https://news.china.com.cn/2026-01/25/content_118298308.shtml?utm_source=openai))